原鞍山市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杜兴保破坏经营环境;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原副县级干部、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佩林破坏审批环境……日前,辽宁省鞍山市纪委监委发布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这是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的第4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鞍山市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聚焦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项目落地、政策落实、涉企服务等方面问题,持续用力纠治破坏和影响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市县乡三级1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实地走访企业6000余家,下沉一线查堵点,走访企业查痛点,跟踪问效查断点。与此同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鞍山市纪委监委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营商环境监督全过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改善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集中力量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16件,立案90件,处分258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厂房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公司下步融资有保障了……”近日,鞍山双诚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十分高兴。2006年,该公司入驻某开发区,原本当年就该办理的产权证,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企业多次反映问题,但始终没有结果。市纪委监委将其作为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重点案件提级办理,督促推动相关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流程,为该公司办理了厂房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解决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明确办理范围、程序和方法,从制度层面解决了类似问题。
鞍山市纪委监委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12345”平台、巡察、信访、工商联等部门常态化跟踪对接模式,通过重点营商环境问题提级办、涉众问题统筹办、复杂问题联动办的“三位一体”工作法,按照属地、属事责任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双移交”“双督办”“双反馈”,全程跟踪问题办理情况,持续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