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形成了《辽宁省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联合激励实施细则》,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lncjxyc@163.com)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联合激励实施细则.docx
辽宁省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工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