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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多名申请人拿到33万余元赔偿款
来源:天津高法
发布日期:2021-09-01 08:32:19
专栏: 典型案例

日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一次性依法妥善执行完毕36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多名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合计33万余元的赔偿款。

  据了解,宗某等多名申请人系购买静海区团泊大道西侧某小区客户,被告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将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经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宗某等多名申请执行人向静海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合同约定,被告逾期交房未超过90日应以原告全部房款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给付逾期交房利息。可判决书生效后,该投资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高度重视该批案件的执行工作,着手对36件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网络查控平台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

  经银行反馈,发现其名下有银行存款并第一时间进行网络冻结。

  执行法官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耐心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们的反复沟通,被告公司也转变了态度,从拖延支付变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宗某等多名申请人来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顺利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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